广东汕头居委会贪腐案:社区书记带头乱收费敛财

2014年08月06日09:22  法治周末 收藏本文

  在反腐力度不断深入与加强的情况下,大老虎落网,小老虎现形,然而还有成群的苍蝇没有清除。日前,中央巡视组在反馈巡视情况时也多次反复指出,“苍蝇式”腐败即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等问题。

  潜伏在基层的“苍蝇”虽小,由于面广量多,贴近基层百姓,贻害颇大。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汕尾社区就出现了这样的“苍蝇式”腐败,汕尾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李炳城等8名社区干部,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广东汕头

  “计划生育保证金”、“治安服务费”、“路灯费”、“卫生费”、“集体财产租金费”……

  一项项名目繁多的收费,曾令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汕尾社区商户李炜(化名)苦不堪言。在此经商的李炜除了要及时缴纳税费外,他还得定期向门面所在地的峡山街道汕尾社区居委会缴纳其他各种费用。

  然而,令李炜意想不到的是,这一项项看似“合理”收费的背后,竟暗藏着一桩居委会干部的集体腐败案。

  去年年底,随着汕尾社区居委会原治保主任李锰泽的“自揭家丑”,一起社区干部利用各种收费、罚款大肆敛财的腐败窝案败露。包括汕尾社区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李炳城、继任党支部书记李绪立在内的8名社区干部相继被牵出,并先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

  李炳城等社区干部“收费敛财”在潮南何以横行多年?这起社区干部“抱团”腐败的背后,又存在何种监管漏洞?

  “自揭家丑”牵出腐败窝案

  现年48岁的李锰泽,是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汕尾社区居民。2005年,身为党员的李锰泽仕途起步于汕尾社区居委会一般干部,主要负责社区的殡葬改革工作。2010年,李锰泽开始担任汕尾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负责汕尾社区的治安联防工作,直至2013年离任。

  李锰泽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除了正常的工资外,以前每到过年过节,汕尾居委会都会根据干部职务的高低,分发一些现金。一般是按照支部委员、社区委员、小干部三个档次来发现金。“职务不同,分发的现金金额也不同。少则上千,多则上万。”

  看着这些源源不断发到手的钱财,李锰泽深感纳闷:“这些钱是哪里来的?”

  为了弄清资金来源,李锰泽曾向给他发钱的居委会干部询问,但这名干部只是笑了笑:“给你就拿着,不要问那么多。”

  后来,李锰泽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些发给社区干部的现金来自向辖区居民和商户的各项收费和罚款。

  “知道这些钱财来路不正后,我一直都不敢用,连装钱的信封都留着。”李锰泽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在经历了几番思想斗争后,李锰泽打算向检察机关自首和揭发此事。

  2013年11月15日,李锰泽手提3.1万元现金,迈进了汕头市潮南区检察院的大门,向该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上缴了社区居委会发给他的3.1万元现金。

  采访中,法治周末记者看到了潮南区检察院给李锰泽出具的一份金额为3万元的《提收笔录》,还有一份办案人员手写1000元的收款证明。

  “办案人员说,这1000元是否为贪污款还要进一步查证,所以暂时只写了收条,没有提收。”李锰泽解释。

  李锰泽透露,在上缴3.1万元现金的同时,他还向潮南区检察院检举揭发了汕尾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李炳城的贪腐线索。“拔出萝卜带出泥”,潮南区检察院随即以涉嫌贪污罪对李炳城等7名社区干部立案调查,几个月后,汕尾社区居委会继任党支部书记李绪立也因涉嫌贪污罪被立案调查。

  潮南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峡山街道办汕尾居委会确实有8名社区干部(含李锰泽)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目前所有涉案人员均被取保候审。

  潮南区峡山街道办纪委书记陈焕城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据他了解,此案第一次涉及12人,涉案金额为33万元。

  “检察机关第一次立案调查的有7人,有拿5000元的,有拿1万元的,还有拿3万元的。”陈焕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因为自己对支部书记的实名举报,而牵出了社区干部集体涉贪的腐败窝案,李锰泽称自己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他的手机有时还会收到一些威胁信息。

  对于这起社区干部腐败窝案的发现和侦办过程,潮南区检察院通过潮南区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因为案件还在侦查中,暂时不方便透露这方面的信息。

  落马社区书记原是政府官员

  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汕尾居委会之所以发生社区干部“全军覆没”的贪腐窝案,与原支部书记李炳城是一名政府官员有一定的关系。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潮南区位于汕头市西南部,2003年1月,国务院批准其从原潮阳市划分出来。峡山街道则是潮南区政府的所在地,峡山街道的经济自古繁荣,上世纪90代初期,峡山镇就有“小香港”之称。而汕尾社区地处峡山街道西部,现有常住人口2600多人,外来人口逾万,是街道乃至全区的经济、文化中心,其辖区内的环美路商业更是异常繁荣。

  虽然汕尾村如今已经改为汕尾社区,但当地居民还是多以村民自居。

  “社区内商业繁华、外来人口众多,给社区干部利用各种收费、罚款捞钱提供了条件。”这名知情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还意外获悉,此次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查办的汕尾社区居委会原支部书记李炳城,还是一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政府官员。

  峡山街道办纪委书记陈焕城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李炳城原任峡山街道经济发展办主任,2004年,因为工作需要,街道党委派李炳城到汕尾居委会担任支部书记。

  “李炳城是汕尾村人,当时情况特殊,所以派他去当居委会书记。”陈焕城说。

  而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陈焕城所说的“情况特殊”就是当时的汕尾村造假行为十分猖獗,时任村支书被问责后,街道办决心派一名政府干部去抓好该村的工作,因为李炳城是汕尾村人,所以就选中了他。

  “上级派他去本意是抓好汕尾社区的工作,没想到他却领导社区干部利用各种手段来捞钱敛财。”这位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就在李锰泽实名举报李炳城涉嫌贪污的线索后,汕尾社区一些居民也向汕头市纪委联名举报了李炳城。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汕尾社区的这一腐败窝案才得以暴露。

  那么,作为一名政府官员的李炳城到底将汕尾居委会的工作抓得怎样?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多种说法。

  2011年5月23日,汕头当地某媒体一篇名为《潮南区汕尾社区党支部推行群众意见征询制度》的文章称,汕尾社区打造阳光村务,从2005年开始,凡涉及土地征用、宅基地分配、群众福利待遇、社区规划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出台,都必须通过支委会提议、“两委”会集体商议拟定方案、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听证完善、群众集体征询表决4道程序,确保决策充分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但文中所提“阳光村务”的说法,遭到了李有忠、李冠耀等社区居民的一致否认。

  “社区里面的事情基本上都是李炳城一人说了算,根本没听取我们的意见。”李有忠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2005年11月,汕尾居委会决定将港涵洋面积为32.32亩的土地,出租给粤运汽车客运公司,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1万元,租期为20年;同时,居委会还拿出20亩土地和他人合作经营,时间为50年。

  李有忠等居民听到这一消息后,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

  “土地租金为什么这么便宜?到底和谁合作经营,我们不知道。而且合作经营时间长达50年,这明显是‘以租代征’行为,背后肯定有‘猫儿腻’。”对于这块土地出租和合作经营的暗箱操作,李有忠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事前我们对此毫不知情,直到后来才知道这块地被租出去了。”李有忠认为,对这些重大村务事项,涉及全体居民的利益,应该召开社区居民大会决定,而不是找几个居民代表就可以决定。

  那么,这50亩土地的出租和合作经营到底经过了哪些程序呢?法治周末记者电话联系了已取保候审在家的李炳城。

  李炳城在电话中表示,租地这一事情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而村民代表是村民选出来的。他已经没当书记了,现在做生意。李炳城建议记者去找潮南区委宣传部或潮南区检察院了解情况。

  收费罚款成贪腐“摇钱树”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获悉,汕尾居委会8名社区干部涉嫌贪污的这些钱财,大部分来自向居住在辖区内的育龄妇女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或罚款以及向辖区居民和商户收取的各项费用。

  商户李炜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他在环美路上开了一家小商店,他除了按时向税务部门正常纳税外,每月或者每季度他还须向店面所在地的汕尾居委会缴纳其他一些繁杂的费用。

  李炜向记者提供的收费收据显示,这些收费项目名目繁多,大部分还是“搭车收费”,如在收取电费的发票上面,夹杂着一张汕尾居委会印制的“路灯电费”白纸收据;在水费收据单中,夹杂着“卫生费”收款收据;在个体业主税费的发票中夹杂着“治安服务费”的收据。

  记者看到,这些白纸收据收费的金额少则20元,多则近百元。

  李锰泽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按照居委会领导的要求,“治安服务费”一般是按照店面面积来收取,40平米的店面每月收费60元。如果一个店面有80平米,则要按照两个店面的面积来收取,每个季度收一次。

  李锰泽透露,这些以“治安服务费”收来的资金,其实并没有投入到治安联防工作中去。

  “我们居委会从事治安联防工作的有10个人,但这些人的工资都能解决。”曾身为居委会治保主任的李锰泽说,这些以“治安服务费”收取的资金,基本上用作居委会领导吃喝招待等开支使用,剩下的钱就会拿来按级别分给社区干部。

  除了利用各项收费敛财外,以计划生育名义收取的罚款或保证金,也变成了汕尾居委会干部敛财的手段之一。

  现年61岁的林汉美是峡山街道办上西村人。几年前,林汉美在汕尾居委会辖区内买了一套房屋,其儿媳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汕尾居委会干部听说林的儿媳超期没做结扎手术,以交计划生育“保证金”的名义,收取了林1万元现金,但没有出具任何收款收据。

  就在林汉美向社区干部缴纳1万元“保证金”时,正在社区上班的李锰泽看到了这一幕。

  没过多久,有社区干部将1000元现金拿给了李锰泽。“这是抓计划生育得来的钱,给你就拿着。”事后,李锰泽怀疑,这1000元钱或许就是居委会收取林汉美1万元“保证金”里面的。

  几个月后,林的儿媳回上西村做了结扎手术,但被汕尾居委会收走的1万元“保证金”再也要不回来了。

  今年6月,林汉美又将此情况反映到了潮南区纪委,但这笔“保证金”目前还没有讨回。

  “抱团敛财”背后的监管乏力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汕尾居委会干部因“收费敛财”而“全军覆没”的案件在当地引起震动,市民们对此议论纷纷。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得李炳城等社区干部“收费敛财”的行为,能在当地横行多年呢?

  “李炳城原就是峡山街道的干部,峡山街道办或许对李炳城过于信任,不想或者不去监管,才造成他和居委会其他干部集体涉贪。”有居民认为,汕尾居委会之所以会出现“抱团”贪腐现象,与峡山街道的监管乏力有关。

  但峡山街道办纪委书记陈焕城则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说,对于汕尾居委会平时的一些收费项目,峡山街道办并不知情。

  “他们根据村民自治法决定的收费项目,我们确实不了解。”陈焕城说。

  而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力度的加大,类似于汕尾社区的“村官”腐败案件已频现报端。这类腐败案件也引起了高层的重视。

  7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徐光春、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王明方分别向北京市、天津市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徐光春指出,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王明方指出,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多危害大。

  目前,汕尾居委会的腐败窝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本报将继续关注这起案件查办的进展。

文章关键词: 小官群腐 居委会 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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